陈正春,字汝中,凤山县人。清乾隆十二年(1747)例贡。少孤,事母至孝,家仅小康,而乐善好施,倾囊不惜。族戚里邻急难,极力周恤。贫乏死丧,代为殡殓,至借贷为之,名动乡闾。督学使严瑞龙褒以「孝友瑞方」匾额。年七十馀岁,子孙并列胶庠。
挽王烈女
清代:陈正春
王家少妇擅英流,义烈殉夫孰与俦。连理愿生交树冢,杜鹃泣尽五更秋。 纲常一系寒金泐,冰雪双清碎玉楼。贞烈犹凄风雨泪,荒凉寥落耐人愁。
书院即景
苍翠层层画不如,主人枯坐小亭虚。微阴旄旖绿飙度,疏影横斜淡月初。 花似解人频揖客,鸟如知趣欲窥书。东风不管愁人倦,叶落阶前未扫除。
紫燕珊珊落故轩,讲堂听罢自翩翩。双飞未忍留仙去,栖僻还宜处士门。 秋客重来殷款款,主人惜未解炎炎。一生巧计输黄雀,饮啄官仓长子孙。